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于2007年4月27日经广东省司法厅依法核准设立的从事文书鉴定的机构,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号:“440107149”,面向社会提供文书司法鉴定服务。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成立至今参加了2007-2016年司法部统一组织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取得的成绩均为满意和通过,成绩排名全省。
详细资料 | |
公司名称 |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企业法人 | 刘晓绣 |
所在地 | 广东广州 |
企业类型 | 其他 |
成立时间 | 2007-004-27 |
注册资金 | 人民币200万 |
员工人数 | 11 - 50 人 |
主营行业 | 广告设计 |
主营产品 | 字迹鉴定,印文鉴定,文书鉴定 |
采购产品 | 笔迹鉴定,字迹鉴定,印文鉴定,文书鉴定,朱墨时序 |
主营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1303 |
研发部门人数 | 5 - 10 人 |
经营模式 | 服务型 |
经营期限 | 1949-01-01 至 2042-12-31 |
最近年检时间 | 2012年 |
品牌名称 | 文书鉴定,广东明鉴,,, |
年营业额 | 人民币 500 万元/年 - 700 万元/年 |
年营出口额 | 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年营进口额 | 人民币 10 万元/年以下 |
经营范围 |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拥有如下检验设备:DCCD-03B文件时间多次测定仪、HZJ-1红外紫外鉴别仪、MICROTEK s430扫描仪、Stemi DV4体式显微镜、SteREO Discovery.V20立体显微镜、WBY-12文痕检比较显微镜、XTB-3400E三目体式显微镜、宝捷拿Inspec-8文检仪、ZMSX-05A荧光显微镜、BTZK-II静电压痕仪、MRP3500显微分光光度仪等。 本所的文书司法鉴定人员均是来自公安战线长期从事文件检验技术的,执业人员具有多年的鉴定经验。“做的技术团队,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文书鉴定技术服务”是本所鉴定人共同的奋斗目标。固定营业场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南塔13楼1303室;业绩良好,3年内无不良纳税记录;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职称执业人员5名。 |
是否提供OEM | 否 |
公司邮编 | 510000 |
公司电话 | 020-22188088 |